加拿大第一次没查出来,后来查出来了,算医疗事故吗?
一个人因为头痛、腹痛或者持续咳嗽去看医生,第一次检查后,医生认为暂时没有明显危险,让他回家观察。几周或几个月后,病情加重,再次检查却发现了脑卒中、癌症或其他严重疾病。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第一次为什么没有查出来?这是不是误诊?医生是不是应该负责? 在加拿大,**后来确诊严重疾病,并不自动等于第一次就诊构成医疗过失。
一个人因为头痛、腹痛或者持续咳嗽去看医生,第一次检查后,医生认为暂时没有明显危险,让他回家观察。几周或几个月后,病情加重,再次检查却发现了脑卒中、癌症或其他严重疾病。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第一次为什么没有查出来?这是不是误诊?医生是不是应该负责? 在加拿大,**后来确诊严重疾病,并不自动等于第一次就诊构成医疗过失。
在加拿大看病,很多人最不理解的一件事是:医生明明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为什么还敢让患者回家观察?为什么不把CT、MRI、验血和专科检查全部做一遍,先把所有严重疾病排除掉? 如果后来真的查出问题,医生难道不怕被投诉、不怕赔偿吗? 先纠正一个说法:加拿大医生并不是“敢误诊”,更不是误诊了也没人管。
第一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后来病情加重;手术出现并发症;医生开了药,患者服用后产生严重副作用;急诊让患者回家,几天后却被确诊为重病。 遇到这些情况,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在加拿大,“医疗事故”更多是一种日常说法。真正进入调查或法律程序后,需要区分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医疗结果不好、医疗过程中出现可以预见…
第一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后来确诊重病;手术后出现严重后遗症;异常报告迟迟没人通知;医生开的药造成重大伤害。 当患者怀疑自己遭遇医疗过失时,最容易做的事是愤怒,最重要的事却是先把问题拆开。 因为在加拿大,向医院投诉、向医生监管机构投诉,以及要求经济赔偿,是三条不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