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移民第一次买房后,都会发现一个现象。
同样是一套房子。
自己住的时候,卖房可能不用交资本利得税;租给别人以后,很多税务规则却完全变了。
为什么都是房子,加拿大税法却区别这么大?
答案很简单。
加拿大税法首先看的不是房子,而是房子的用途。
如果一套房屋主要作为家庭居住使用,它首先是一种生活资料。
如果一套房屋主要用于出租获取收入,它更接近一种投资资产。
用途不同,税务规则自然也不同。
对于出租房来说,每个月收到的租金属于应税收入。
房东每年都需要申报租金收入,同时可以依法扣除为了赚取租金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例如:
* 房贷利息(不是本金)
* 地税(Property Tax)
* 房屋保险
* 广告费用
* 会计费用
* 物业管理费
* 日常维修费用
* 与出租有关的部分水电费用
CRA明确规定,能够扣除的是为了赚取租金收入而发生的合理经营费用。(canada.ca)
这里很多人最容易搞混的一点就是:
房贷本金不能抵税。
例如,每个月房贷3,000加元。
其中1,900加元属于偿还本金。
1,100加元属于利息。
通常能够作为出租费用扣除的是利息,而不是本金。
因为本金只是把欠银行的钱慢慢还掉,并不是经营成本。
很多新房东第一次报税,都会因为这里产生误解。
除了租金收入,还有卖房。
出租房出售以后,如果价格上涨,通常需要按照资本利得规则计算税款。
这和主要住宅完全不同。
假设一套出租房:
购买价格60万加元。
出售价格90万加元。
真正增加的价值是30万加元。
这30万通常属于资本利得,需要按照加拿大资本利得规则申报,而不是像主要住宅那样通常享受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canada.ca)
还有一种情况也很常见。
有人原本一直自己住。
后来搬家,把房子租出去。
税法把这种情况称为用途改变(Change in Use)。
用途改变以后,未来出售房屋时,税务计算可能发生变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能根据税法规定选择延后某些税务影响。CRA对此有专门规则。(canada.ca)
为什么加拿大要把自住房和出租房区别对待?
因为政府希望保护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而不是给予所有房地产投资同样的税务优惠。
如果出租房和自住房都能完全免征资本利得税,那么拥有大量投资房的人,也能享受与普通家庭一样的待遇。
这不仅会减少税收,也可能进一步刺激房地产投机。
因此,加拿大把主要住宅和投资性住房分开管理。
住房用于生活,可以给予更多税务保护。
住房用于投资,则按照投资资产的原则征税。
加拿大为什么出租房和自住房交税完全不一样?
因为加拿大税法并不是根据”房子”征税,而是根据”房子的用途”征税。
同一套房子,作为家庭住所时,它首先是一种生活资料;作为出租物业时,它更接近一种产生收入的投资资产。
用途不同,税务规则自然也不同。
这也是加拿大税法一直坚持的一项原则:保护居住,规范投资,而不是让所有房产适用同一种税务待遇。
这里是 Why Canada|为什么加拿大。
我们用公开资料和制度分析,解释加拿大为什么这样运行。
**说明:**本文属于一般制度解释,不构成个人税务、法律或投资建议。出租物业、用途改变及资本利得规则较为复杂,应结合个人情况和CRA最新规定进行判断。
参考资料(部分)
Canada Revenue Agency:Rental Income Guide (T4036)
Canada Revenue Agency:Capital Gains Guide (T4037)
Canada Revenue Agency:Rental Exp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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