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以后没有留下遗嘱,哥哥说房子应该一人一半,妹妹却认为自己这些年照顾父母更多,应该多分一点。
如果事情发生在安省,法律其实没有这么多家庭剧情。
没有遗嘱,不等于谁嗓门大谁分,而是按照安省《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的无遗嘱继承规则处理。 但“兄妹平分”也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成立,最重要的是先看父母是不是先后去世。
👨👩👧👦 父亲先去世,母亲还在,孩子不一定马上分到遗产
假设父母有两个孩子,一个哥哥、一个妹妹。父亲先去世,没有遗嘱,但母亲还在世,这时候不能直接说“父亲一半遗产给哥哥,一半给妹妹”,因为父亲还有一个在世的合法配偶。
按照安省现行规则,如果一个人没有遗嘱去世,同时留下合法配偶和子女,配偶首先享有一笔 Preferential Share,优先份额。对于2021年3月1日以后去世的人,这个金额目前是 35万加元。
如果父亲遗产的净价值不超过35万,在通常的无遗嘱继承情况下,可能全部由母亲继承,两个孩子这一轮并不直接分到遗产。如果遗产超过35万,母亲先取得35万,剩余部分再分;如果有两个或以上孩子,配偶取得剩余部分的三分之一,其余由孩子分。
所以父母先后去世时,第一次继承往往已经把相当一部分资产转移到了还活着的那位父母名下。等几年以后母亲也去世,而且母亲同样没有遗嘱,这时候才重新计算母亲自己的遗产。
🏠 最后一位父母去世后,兄妹才可能真正一人一半
如果母亲去世时已经没有配偶,只留下哥哥和妹妹两个孩子,那么原则上,母亲的遗产由两个孩子平均继承,也就是:
哥哥50%,妹妹50%。
但这里有一个很容易算错的地方:父母原来的总资产,不能简单直接除以二。
父亲去世时,是父亲的一份Estate;母亲后来去世时,是母亲的另一份Estate,这是两次独立的继承。父亲去世以后,一部分资产可能先依法转给母亲,等母亲去世以后,再由两个孩子继承母亲名下最终留下来的遗产。
所以真正分遗产时,首先要分清:哪些是父亲留下的遗产,哪些是母亲后来留下的遗产。
👧 兄妹谁照顾父母更多,一般不会自动改变法定比例
假设母亲最后去世,没有遗嘱,也已经没有配偶,她最终进入Estate的净遗产是80万,哥哥和妹妹都健在,那么原则上哥哥40万、妹妹40万。
谁年龄大,不重要;谁是儿子、谁是女儿,也不重要。谁这些年陪父母更多、谁花的钱更多,一般也不会自动改变法定继承比例。
加拿大没有“长子多拿一份”这种无遗嘱继承规则。
如果其中一个孩子已经先于父母去世,情况会稍微不同。比如哥哥已经去世,但留下两个孩子,那么哥哥原本应该取得的那一份,通常会由他的后代继续承接。也就是说,妹妹仍然取得自己的50%,哥哥原来的50%再由他的孩子继续分。
所以更准确地说:
如果父母没有遗嘱,最后一位父母去世时已经没有配偶,在世子女原则上按同等份额继承;如果某个子女已经先去世,他的后代可能继续承接那一份。
📌 那照顾父母十几年,为什么不能自动多拿?
很多家庭真正争起来,往往就是这个问题。
妹妹可能会说:“这些年都是我陪父母看病。”哥哥可能会说:“房子一直是我在管。”
从感情上,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账。
但如果父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安省的无遗嘱继承规则不会重新评价谁更孝顺、谁出的钱更多、谁陪伴得更多。法律需要的是一套父母已经无法表达意愿以后,仍然可以执行的默认规则。
所以在最典型的情况下,最后一位父母去世、没有配偶、只有哥哥和妹妹两个在世子女:
原则上就是一人一半。
🔍 所以,加拿大父母没有遗嘱去世,兄妹到底怎么分?
如果父母是先后去世,不能从父母最初的全部资产直接开始算。
第一位父母去世时,如果还有在世配偶,要先按照配偶和子女的无遗嘱继承规则处理;等最后一位父母也去世,如果这时候已经没有配偶,只留下哥哥和妹妹两个孩子,那么进入这位父母Estate的净遗产,原则上由两人平均继承。
也就是:
哥哥50%,妹妹50%。
真正要先分清的,不是谁应该多拿,而是:
父亲去世时留下了什么,母亲去世时又留下了什么。
这两笔遗产分开以后,兄妹最终各自应该继承多少,才有可能算清楚。
这里是 Why Canada|为什么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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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Ontario — 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 Part II: Intestate Succession
Ontario — Administering E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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