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S-206基本收入法案最近火起来以后,大家最关心的是“一个月到底能领多少钱”。但如果真的要把基本收入变成全国制度,对政府来说更难的问题其实是:一年到底要花多少钱,这笔钱又从哪里来? 最近网上出现过850亿、1000亿甚至更高的数字。参议院讨论S-206时,也有人直接提出,全国基本收入可能意味着每年超过1000亿加元的财政规模。这些数字并不是完全凭空来的,但也绝对不能理解成“S-206已经决定每年花1000亿”。
加拿大国会预算官PBO在2025年更新过一份全国Guaranteed Basic Income测算。按照其中一种“核心家庭”定义,基本收入加残障补充部分的年度毛成本约为1070亿加元;如果进一步考虑部分人减少工作时间等行为变化产生的财政影响,2025—26年度总毛成本约为1124亿加元。听起来确实惊人,但这套模型不是按照“S-206每人每月2000刀”计算的。它借用了2017年安省Basic Income Pilot的设计思路,换算到2025年后,单身成年人最高基本收入约21,903加元,夫妻约30,975加元,而且家庭每增加1加元净收入,基本收入会减少0.50加元。收入越高,拿到的基本收入越少,到一定水平以后自然归零。
所以,1070亿首先是一个模型结果,不是S-206的预算。事实上,连“家庭怎么算”都能让整个数字发生巨大变化。PBO还测试了另一种更宽的“经济家庭”定义,把同住的成年子女、祖父母等相关家庭成员的收入合并计算,年度成本会从约1070亿直接降到约530亿,几乎少了一半。以后再看到有人斩钉截铁地说“加拿大基本收入一定需要XX亿”,最应该先问的不是数字大不大,而是:你到底按照什么金额、什么家庭定义、什么收入退坡方式算出来的?
真正有意思的是第二个问题:1000多亿从哪里来?
PBO并没有假设政府每年另外借1070亿,然后从天上撒下来。它模拟的是一场非常大的税收和福利重组。目前加拿大已经存在Canada Workers Benefit、GST/HST Credit以及不少联邦和省级低收入税务优惠,如果建立全国基本收入,一部分现有项目可能被整合或取代。同时,模型还假设调整联邦和省级Basic Personal Amount,也就是大家报税时使用的基本个人免税额。按照这一方案,联邦政府可以增加约560亿税收,各省合计增加约500亿,两个数字加起来,基本就覆盖了1070亿左右的静态毛成本。
这时,“政府全民发钱”的故事就完全变了。
它更像一次规模巨大的收入重新分配:低收入家庭获得更多现金,同时一部分现有税务优惠减少,一些中高收入家庭实际承担更多税负。PBO的模拟结果也很明显,收入最低20%的家庭受益最大,平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约6100加元;而较高收入家庭由于获得的基本收入越来越少,同时部分税务优惠下降,平均可支配收入反而可能减少。
所以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加拿大政府有没有1000亿现金”。
而是:加拿大愿不愿意把现在分散在税收优惠、低收入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里的钱重新组合,然后让一部分家庭多拿、一部分家庭多出。
这也是基本收入最容易引爆中产讨论的地方。一个低收入家庭看到的可能是:终于有了一条不会轻易跌破的收入底线;但一个收入较高的家庭可能发现,自己虽然名义上也属于基本收入制度覆盖的人群,真正算到账面上,却因为收入退坡、免税额调整和原有税务优惠减少,最终成为净出钱的一方。所谓“全民基本收入”,并不意味着全民最后都比原来多拿一笔钱。
但必须强调,PBO只是做模型,S-206没有规定必须取消GST/HST Credit,也没有规定必须削减Basic Personal Amount。 S-206目前要求的是制定全国Guaranteed Livable Basic Income框架,真正实施时究竟保留哪些福利、整合哪些项目、税制怎么调整,还需要未来政府、国会以及各省重新谈。法案还特别提出,不能因为建立基本收入,就削减为了满足个人特殊健康或残障需要而提供的相关服务和福利,所以未来即使真的实行,也不太可能一句“每人发一笔现金”就把所有社会福利全部清空。
还有一个成本容易被忽略:人的行为会变。
PBO估计,在它采用的方案下,一部分低收入劳动者可能减少工作时间,甚至有人退出劳动力市场。按照核心家庭模型,这类行为变化产生的额外财政影响约为50亿加元,因此总毛成本从约1070亿增加到1124亿左右。但同一份分析同时估计,这套制度可能让加拿大贫困率下降约34%;换用另一种家庭定义,降幅甚至可能接近40%。
于是问题最后就不是简单的“1000多亿贵不贵”。
支持者会说,减少贫困以后,政府还可能减少无家可归、医疗、司法、儿童贫困以及其他社会问题带来的长期支出,因此不能只看政府第一年发出去多少钱。反对者则会追问:这些节省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能省多少?如果没有省到预期数字,最后是不是仍然由纳税人承担?
两边真正争论的,其实不是同一个1070亿,而是加拿大愿不愿意用一次大规模收入重新分配,换取一个更高的最低生活保障。
所以,如果未来加拿大真的实施全国基本收入,很可能会出现一种很有意思的局面:有人每个月看到政府往账户里打钱;另一些人到了报税季才发现,原来这套制度的一部分钱,就是通过自己减少的税收优惠或者增加的税负筹出来的。
基本收入从来不是一句“政府发钱”就能解释完。
真正决定它能不能实施的,是三件事:
谁拿钱,谁出钱,以及加拿大社会愿不愿意接受这场重新分配。
这里是 Why Canada|为什么加拿大。
每一个加拿大为什么,都有答案。
资料来源
Office of the Parliamentary Budget Officer:《A Distributional Analysis of a National Guaranteed Basic Income — Update》
Parliament of Canada:《Bill S-206 — National Framework for a Guaranteed Livable Basic Income Act》
Senate of Canada:《National Framework for a Guaranteed Livable Basic Income Bill — Second Reading》
Senator Kim Pate:《Guaranteed Livable Basic Income》
Ontario:《Ontario Basic Income Pi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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