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加拿大第一次做副业时,都会听到一句话:
“收入超过3万,就要交GST/HST。”
于是很多人开始担心:
是不是工资超过3万加元,以后每一笔收入都要多交13%的税?
其实,这是加拿大税务中最容易被误解的一句话。
因为这里说的,并不是个人所得税,而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制度。
加拿大有两种大家最常接触的税。
一种是个人所得税(Income Tax)。
另一种是消费税(GST/HST)。
虽然都叫”税”,但征税对象完全不同。
个人所得税针对的是收入。
工资、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都可能需要按照所得税规则申报。
GST/HST针对的,则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
严格来说,它并不是向商家征税,而是由消费者支付、商家代政府收取,再按规定缴给CRA。
因此,大多数普通员工一辈子都不会因为自己的工资去注册GST/HST。
为什么网上一直有人说”超过3万必须注册GST/HST”?
因为这里说的是经营收入(Taxable Supplies)。
如果一个人经营自己的生意,提供应税商品或服务,并且在连续四个日历季度内,应税营业额超过30,000加元,一般就不再属于Small Supplier,需要按照规定注册GST/HST。(canada.ca)
注意几个关键词。
第一,是经营收入。
不是工资。
第二,是营业额。
不是利润。
第三,是提供应税商品或服务。
不是所有收入。
举个例子。
一位公司员工一年工资80,000加元。
因为这是工资收入,而不是经营收入,所以即使工资远远超过30,000加元,也通常不用因为工资去注册GST/HST。
另一位自由摄影师一年营业收入32,000加元。
如果提供的是应税服务,并符合Small Supplier规则,就可能需要注册GST/HST。
这里真正触发制度的,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经营活动达到了一定规模。
为什么加拿大要这样设计?
如果所有小型副业都必须注册GST/HST,很多人为了卖几件手工艺品、偶尔接几单设计工作,就需要报消费税、保存消费税记录,还要定期申报。
行政成本可能比收上来的税还高。
因此,加拿大设立了Small Supplier制度。
规模较小的经营者,可以暂时不必注册GST/HST,减少行政负担。
等经营逐渐稳定、营业额达到一定水平,再纳入消费税体系。
不过,这也不是说注册以后就一定吃亏。
注册GST/HST以后,企业除了向客户收取消费税,还可能依法申请Input Tax Credits(ITCs)。
简单来说,就是经营过程中支付的部分GST/HST,在符合规定时可以抵扣以后需要上缴的GST/HST。
例如,一位设计师购买办公电脑时支付了GST/HST。
如果这台电脑用于经营,并符合相关规定,这部分消费税可能通过ITC得到抵扣,而不是全部成为经营成本。(canada.ca)
因此,GST/HST并不是企业自己的税。
企业更多承担的是代收代缴的角色。
消费者支付税款。
企业负责收取。
再按照规定向CRA申报和缴纳。
为什么加拿大要把消费税和所得税分开?
因为两种税解决的是不同的问题。
所得税主要根据收入和支付能力征税。
消费税则围绕商品和服务消费征税。
有人收入很高,但消费较少;也有人收入一般,却消费很多。
两套制度共同构成加拿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让税收来源更加多元。
加拿大为什么不是所有收入都要收GST/HST?
因为GST/HST针对的是商品和服务消费,而不是个人收入。
普通工资不会因为超过3万加元,就自动需要注册GST/HST;真正决定是否进入GST/HST制度的,是经营活动的性质、应税营业额以及Small Supplier规则。
因此,“超过3万必须注册GST/HST”这句话,并不是针对所有加拿大居民,而是针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
这里是 Why Canada|为什么加拿大。
我们用公开资料和制度分析,解释加拿大为什么这样运行。
**说明:**本文属于一般制度解释,不构成个人税务、法律或投资建议。GST/HST注册义务、应税供应和Input Tax Credit规则较为复杂,应结合CRA最新规定及个人经营情况判断。
参考资料(部分)
Canada Revenue Agency:Registering for GST/HST
Canada Revenue Agency:Small Supplier Rules
Canada Revenue Agency:Input Tax Credits (IT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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